背景目的:
在患有横纹肌肉瘤的婴儿中,年龄小被认为是一个不利的预后因素,考虑控制治疗强度以此减少更多的毒副作用。质子治疗可能会改善这些患者的治疗比例。
这里报告了婴儿横纹肌肉瘤质子治疗后的结果。
方法:
年至年,37名小于24个月的非转移性横纹肌肉瘤婴儿接受了质子治疗。使用Kaplan-Meier产品极限评估局部控制(LC)、无进展生存期(PFS)和总生存期(OS)。log-rank检验评估所选预后因素之间的显著性。毒性按CTCAEv5.0分级。
结果:
中位随访时间为5.1年。总的来说,76%的患者有不利的原发部位。中位剂量为50.4GyRBE。5年后,局部控制(LC)、无进展生存期(PFS)和总生存期(OS)率分别为83%、78%和83%。
在单变量分析中,有利部位的5年局部控制(LC)和总生存期(OS)较不利的部位的要差(分别为67%vs89%,67%vs89%;P.05),而3期的5年总生存期(OS)较1-2期的要好(91%vs69%;P=.05)。
这是由于1期纳入了鼻翼的患儿。在9个复发病例中,7个是原位复发,4个发生在鼻翼原发的婴儿身上。将鼻翼重新归类为不利的部位,那么,有利部位的5年局部控制(LC)和总生存期(OS)就达到%。6名婴儿出现了远期3级毒性。未出现4级或5级的远期毒性。
结论:
如果婴儿接受类似于大龄儿童的局部治疗,低龄可能不是一个不良预后因素。应考虑将鼻翼(nasalala)原发部位归为不利部位。
*本文只作资料分享整理,不是治疗方案推荐,如需获得疾病治疗方案指导,医院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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