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维坦按:这真是一篇让人极度不安的文章。如果你将自己认真地代入到内文的几个亡者故事中,或许就会明白,在一个富裕自由的民主社会,安乐死的争议远比你想象得要复杂很多。核心问题在于:一旦安乐死合法化,该准则该适用于什么样的人群?对于那些患有严重心理疾病、癌症患者,安乐死的实施边界在哪里?
正如同文中提及的“附加伤害”——对于安乐死持不同观点的人自然会得出有利于自身立场的解读:1、附加伤害也是伤害;2、附加伤害毕竟是附加的,次要的。仔细想来,如果你具备基本的同理心,一个病患究竟为何如此急切迫切地想要主动离开这个世界,以至于可以为了医生对她(他)实施安乐死来“表演”自身的病情,那真是种令人无比绝望的痛苦了。
不过,和自杀不同,对于协助病患离世的医生而言,这种情况又该如何面对呢?
文/ChristopherdeBellaigue
译/Yord
校对/Amanda
原文/